一年多他走私纸尿裤奶瓶1000多吨
宁波中院判决一起特大走私婴儿纸尿裤案件
时报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贺磊 陆剑
时报讯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话用在温州人梁某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为了赚钱,他以低于实际价格申报进口了一批纸尿裤,偷逃关税近700万元,最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与同学合作进口销售日本纸尿裤
去年10月,宁波海关在对进口货物风险分析中发现,南京某日用品公司在宁波口岸进口某日本知名品牌婴儿纸尿裤过程中存在伪报数量嫌疑。海关工作人员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信息。经调查,在该公司电脑内中发现了与申报进口货物对应的真实单证。办案人员随即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并对该公司及缪某涉嫌走私进口纸尿裤进行立案侦查。
缪某,35岁,温州人,定居南京,两年前得知同学乔某在日本发展得不错,并且有某日本知名品牌婴儿纸尿裤的货源。在乔某的提议下,2011年4月,缪某借用岳父经营的一家公司名义,以低于实际价格申报并进口了一批纸尿裤,偷逃关税6.6万余元。
尝到甜头后,缪某开始考虑自立门户。2011年6月,缪某与乔某等人合伙成立了一家日用品公司,由乔某在境外负责货物采购、发货,缪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境内负责货物进口、销售。
一年多走私纸尿裤奶瓶千余吨
据缪某供述,2011年8月到2012年11月,他采用伪报数量的方法申报进口纸尿裤和奶瓶,把重量控制在海关允许误差的10%以内。乔某组织好货发过来时,把真实的发票和装箱单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缪某,缪某再根据上述单证,通过修改货物型号、数量、重量、总价的方式,制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发票、装箱单、合同等虚假单证,并交给报关公司报关,以此偷漏关税获利。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南京某日用品公司为非法牟取利益,经法定代表人缪某和乔某谋划,以低报价格或者夹带的方式,走私进口婴儿纸尿裤、奶瓶114票共计1000多吨。经宁波海关核定,上述走私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近6000万元,偷逃关税近700万元。此外,2011年4月,缪某和乔某经预谋,又单独以低报价格的方式从日本进口1票约8吨婴儿纸尿裤。经核定,走私货物共计完税价格45万余元,偷逃关税共计6.6万余元。
法院认为,南京某日用品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低报价格或夹带方式走私进口货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缪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决定实施走私行为并直接参与,对其公司的走私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缪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还伙同他人以同样方式走私进口货物,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据此,宁波中院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南京某日用品公司罚金800万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缪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